市质检院“三项举措”强化质量管理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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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1/15 11:27:06
为进一步提升检测工作水平,保证检验工作质量,宁波市质检院秉承“廉明公正、科学认真、勤奋务实、开拓进取”的质量方针,从自身实际出发,针对组织机构、业务范围、工作性质、资源配置等变化状况,持续推进三项举措,改进和优化该院的质量管理体系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第一,改版修订《质量手册》。根据A版《质量手册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机构管理评审的决议,结合机构组织架构中部门的增设、整合与调整等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,对A版《质量手册》进行全面的改版修订,形成更加优化、科学、有效的B版《质量手册》。并在手册中明确规定:检测报告的差错率要达到无A类不合格,B类不合格≤2.5%,C类不合格≤1%;检验报告的及时率要达到95%;客户满意度95分以上。
第二,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宣贯。近期,宁波质检院针对全院职工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。培训内容主要是CNAS-CL01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》、《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/审查认可(验收)评审准则》、B版《质量手册》和《程序文件》等各类准则文件,并在培训结束后组织了考试,有效考察了参训人员对培训基础知识、机构体系要求的认知程度和掌握程度。通过宣贯落实,让员工充分掌握了相关技术规范、产品及检验方法标准,同时增强了职工的质量意识、风险意识,确保检验人员能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,明确并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。
第三,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。近期,宁波质检院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部审核工作,通过现场访谈、记录审核、材料审阅等方式对全院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审核。审核组对实验室文件管理是否规范、检验工作是否超范围、检验设备是否正常维护、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、检验标准是否现行有效等内容,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逐条进行检查,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,不放过任何细微末节的错误,并对本次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。
通过以上三项举措,宁波质检院2012年截止日前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,质量体系管理提升明显。质量管理体系建设,绝非一日之功。宁波质检院将继续不断完善管理体系,创造条件,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,努力把该院建成以检测为基础,集科研、标准、认证服务为一体的一流实验室。